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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3-15 , 作者: ,点击量:570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相关项目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的项目类型,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1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在下载使用新版本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板文件全部删除。),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四、申请者人所需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1年度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请大家仔细阅读(网址:http://www.nsfc.gov.cn)。
    五、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六、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0年12月发布《2011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1、 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6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3年延长为4年;
    2、 重点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由4年延长为5年;
    3、 青年基金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达到约25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周岁不变。[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请申请人注意,上述类型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为全委平均值,各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请认真阅读《2011年度项目指南》各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说明。
    七、 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会议精神,2010年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率为23.02%,预计2011年将增加到30%,因此要求我校满足青年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老师,尽量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关于的“限项”规定也有了较大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九、其它注意事项: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将更加侧重基础、前沿和人才,在撰写申报书时,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参考科技处之前组织的关于基金申报讲座,同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申请项目的基础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仅资助基础研究,研究解决的是基础科学问题。对于不属于基础研究范围的项目如开发类项目由企业和相关的国家计划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无法支持;
    2、申请项目的创新性。没有创新的内容将会失去获得资助的可能性。应通过背景、文献综述等来说明研究的科学意义;
    3、申请项目的可行性。应当清楚地阐明项目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有相关的基础和条件。由于经费有限,项目经费不用于购买主要设备,主要用于研究和少量器材。如果缺乏相关条件,可以向依托单位或有关部门申请,或者通过单位间协作解决,但申请书应附相关协议说明;
    4、申请项目的真实性。应当保证所填写的申请书内容真实可靠,不要夸大创新性,也不要随意贬低同行的成果。
    十、为保证申请书的质量,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审查自己的申请书,并填写《西华大学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自查表》(请在科技处主页下载,网址:http://tech.xhu.edu.cn/htm/xiazai.htm)。
    十一、申请者请于2011年3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电子申请书以及《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西华大学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自查表.doc》(须申请人、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交到科技处,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
       联系人:科技处 陈杨
       联系电话: 028-87720087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