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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华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2-29 , 作者:科技处 ,点击量:665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通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技处联系人申请开户,须提供姓名、有效邮箱、职称、所在单位等信息,按邮件通知进行链接登陆。,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不得删除、变更任何格式及其说明文字)。

    2.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特别要注意的是:各科目一般没有比例限制,请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据实填报。建议按“单价*数量”的方式,除了在备注栏简要说明外,还要在资金预算表详细注明。如劳务费,建议还是按照≦15%的比例,按照硕士研究生800-1000元/月,采用“单价*数量” 的方式如实填报。

    3.请申请人一定认真阅读《指南》,除了申请人所在学科处的说明外,还要特别注意《指南》前面的“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和相应学科部的说明!特别要注意不同科学部的一些特殊要求,由于各学部要求不同,这里就不逐项列出。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凡是有外单位参加人员,必须盖合作单位公章,在合作单位栏也须注明)

    二、其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指南》于2014年12月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申请人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于2015年3月6日前交到科技处。

      (四)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联系人:科技处 陈杨

    联系电话: 028-87720087

    科技处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