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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学位专业学生可获得电子科大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时间:2008-11-07 , 作者:admin ,点击量:831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双学士专业证书发放的规定》(教研通知[2008]36号)的相关规定,对我校的双学位学生证书的发放做一下明确规定:

    1、我校双学位学生在毕业时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取得电子科技大学规定的毕业学分,同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颁发双学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若我校双学位学生在毕业时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取得电子科技大学规定的双学士专业毕业学分,但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颁发双学士专业毕业证书;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的,可申请补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2、我校双学位学生在毕业时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取得电子科技大学双学位专业课程学分24分以上,但未达到双学士专业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颁发双学士专业结业证书。

    3、我校双学位学生在毕业时取得电子科技大学规定的双学士专业毕业学分,但未取得我校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可申请双学士专业结业证书;若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取得我校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可申请补发双学士专业毕业证书;若两年内取得我校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同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的学生,可申请补发双学士学位证书。

    4、本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新开班的联合培养双学士开始执行。